金黔在線訊(本網記者 程曦)11月11日,貴州省政府召開的煤礦事故說明會議,記者從會上獲悉,畢節市近期兩起較大以上煤礦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礦產企業未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違章作業;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措施不到位。據悉,目前相關責任人已被問責。
  事故原因初步查明:違章作業、監管不到位
  近期,畢節市連續發生兩起較大以上煤礦事故。10月25日,畢節市黔西縣新益煤礦發生頂板事故,1人死亡、3人下落不明;11月2日,金沙縣黃水壩煤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7人死亡。
  10月25日上午11時55分左右,因為煤礦11051採面停採時間過長,工人在11051採面下出口往上0-12米範圍回收支柱時,直接頂來壓,造成採面下出口往上0-12米範圍直接頂推垮型垮落,造成4人被困井下,導致事故發生。
  據初步調查,造成黔西縣新益煤礦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貴州鑫悅煤炭有限公司收購新益煤礦後,未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對下屬煤礦安全監管失控;更換煤礦管理人員後對該礦急傾斜煤層頂板活動規律不掌握,未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盲目組織作業;現場回收支柱時無安全退路,冒險蠻幹;11051採面下段的回收未落實先打替棚再回柱的安全技術措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採面頂板整體垮落。
  11月2日,金沙縣禹謨鎮黃水壩煤礦10802運輸巷掘進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據初步分析,該礦故意隱瞞突出危險,有意降低安全等級,減少安全投入;煤礦所屬公司對煤礦安全技術監管失控,10802運輸巷掘進中多次出現動力現象和突出,該礦沒有立即停止作業,也未採取防突措施,違反不掘突出頭的規定,違法蠻幹,沒有及時重新鑒定,未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情況;該礦安全管理機構和防突機構不健全,缺乏管理突出礦井的能力,代理礦長職責的生產副礦長和總工程師都不具備防突管理專業知識和能力,專業技術人員、防突員和安全員配備、培訓均不到位;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弄虛作假,人為造成瓦斯監控探頭不能有效檢測炮後瓦斯濃度。
  此外,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性、複雜性、艱巨性認識不足,未切實做好煤礦企業兼併重組期間的安全監管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對煤礦整體轉讓、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整體更換等新問題、新情況未及時發現,未及時掌握,監管措施不到位;包保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和實際監管能力有較大的差距;一線駐礦監管盯守不到位,未實現閉合監管。
  相關責任人已被問責
  據悉,兩起事故發生後,當地黨委、政府立即啟動問責程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針對“10•25”事故,當地有關部門已責令黔西縣縣長、包保副縣長和分管副縣長分別向畢節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的檢討;對金蘭鎮分管副鎮長、縣工能局分管副局長、縣煤安局局長停職檢查。
  針對“11•2”事故,當地有關部門已責令金沙縣縣長向社會作公開道歉;對金沙縣禹謨鎮鎮長予以免職;對金沙縣分管副縣長、金沙縣安監局局長和工能局局長停職檢查。對這兩起煤礦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待事故調查結束後,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發生事故的黃水壩煤礦和新益煤礦責令立即停產,列為被兼併重組對象。
  目前,這兩起事故畢節煤監分局正在進行調查處理。  (原標題:畢節兩起較大以上煤礦事故原因初步查明 相關責任人被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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