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微博)12月31日訊 新北市一名網吧女店員長相甜美、追求者眾,去年她與男同事出游後一起回到租屋處,未料對方忽然變臉伸出狼爪,女店員雖激烈反抗“不要太過份!這是我第一次!”仍遭性侵2次,事後網吧店長伙同愛慕者們上門問罪,惡狼不但不認錯,還自稱“很會游走法律邊緣”,囂張:“我爸是法官耶!”不過最後仍被判刑4年2月。
  據臺灣東森電視臺網站報道,新北市某大型連鎖網吧女店員“璇璇”(化名)向檢方供稱,鄭姓男同事去年5月邀請她到星巴克喝咖啡,2人聊天聊到晚上9時許,後來回家時,鄭男以“借廁所”為名跟她進入租屋處,並躺卧在床上抱怨“工作太累”,要求自己幫忙“馬兩節”舒壓。
  涉世未深的璇璇沒想太多,乖乖坐在床邊替同事按摩,沒想到鄭男突然把自己拉上床,對她的臉、脖子親個不停,嚇得璇璇猛扯鄭男頭髮,鄭男見璇璇不肯束手就擒,竟大力咬了她鼻子一口,留下一個超大的牙印,“放棄吧!抵抗只會更痛苦!”
  鄭男第一次性侵得逞後還不准璇璇離開,要她躺在自己身邊等待,直到15分鐘後鄭男又性侵逞欲一遍,才滿足地放走璇璇。璇璇脫困後馬上打電話給友人哭訴“被欺負”,友人得知鄭男未戴保險套,趕緊叫她快去買避孕藥,並將此事轉告給2人的主管,要求他出面“主持公道”。
  當天晚上璇璇工作地點店長就與2名璇璇愛慕者趕到案發的雅房,只見鄭男仍躺在床上回味剛剛的“風流韻事”,眾人齊聲斥責他玷污了單純的女同事,鄭男卻理直氣壯地回嗆自己和璇璇是兩情相悅,“我很懂法律、爸爸(實為繼父)是法官,你們告不倒我的!”
  “我女兒被欺負到渾身發抖,還什麼兩情相悅!”得知此事的璇璇母親見寶貝女兒滿身是傷、精神嚴重受創,惡狼態度又如此囂張,決定絕不姑息堅持告到底。審理期間,鄭男辯稱璇璇若真的不喜歡大可呼叫求救,但她從頭到尾“都沒說不要”,並否認曾說出“我爸是法官”等威脅話語。
  “不,他有說。”但檢察官拿出筆錄證實,鄭男在偵訊時,也曾嗆過辦案人員“我爸是法官”,且根據醫院驗傷報告,璇璇的肩膀、脖子、手臂,都有嚴重瘀傷,絕對不是鄭男所言“種草莓”那麼單純。
  由於鄭男犯後全然未見悔意,到現在還否認犯行,也沒有跟璇璇達成和解,法官決定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4年2月徒刑。根據一名自稱鄭男友人的轉述,鄭男繼父“才不是什麼法官啦!”
  責任編輯:燕子  (原標題:惡狼性侵女同事遭偵訊怒斥辦案人:我爸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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